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我们对《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4〕3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市、县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充分保障、节俭适度”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