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苏高职培函〔2023〕9 号

发布者:师培中心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3370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承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承训单位公示结果,为进一步做好高职教师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成效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意,就有关工作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项目材料提交:所有项目承训基地须根据最新的要求和标准,科学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实施方案、开班通知、开班信息统计表(仅提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省高职师培中心,邮箱spzxxmk@163.com

2.项目信息录入:所有项目承训基地须于2023年6月28日至7月1日17:00前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管理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录入。

    3.系统报名时间:培训报名系统于7月2日8:30开放,学员进行报名。结合各培训工作要求,本次培训报名工作除个别项目外,不再分批次分阶段组织。

    4.项目实施时间:各项目承训基地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及项目本身特点合理安排项目实施,对于周期性较长的项目可采取集中培训-返岗实践-集中培训的方式,分阶段实施。另考虑到参训学员的工学矛盾,建议各项目安排在2023年暑假期间实施原则上2024年3月份之前全部实施完成。

二、项目实施管理系统

各项目承训基地需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spzx.jstu.edu.cn/,国培:快速通道-国培报名;省培:快速通道-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录入、开班信息的发布、报名学员的审核和培训班级的后期管理等。

三、项目实施要求

1.落实年度任务。各项目承训基地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达成培训目标、保证培训质量。

2.加强组织领导。承训基地所在单位应成立由单位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学科(专业)或技术部门、人事、财务、后勤以及合作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本单位项目管理及资源建设,落实培训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要安排专人负责培训项目系统录入、学员日常管理等常规工作,持续关注培训班学员报名时间安排、跟踪学员报名情况、审核学员资格条件等,在学员报名成功两天内完成资格复核并电话确认,对不符合条件或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在删除其报名信息前须尽到告知义务。

3.注重师德示范。各项目承训基地要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专业成长特点,加强落实师德规范、课程思政、工匠精神能力等要求,将“师德第一课”作为课程设置的首要环节和必修模块,结合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宣传,提高参培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对接新专业目录、新专业内涵,把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提升教师落实育训并举的能力。

4.优化培训设计。各项目承训基地应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及要求,坚持质量至上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3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据专家意见完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培训。各项目承训基地不得随意更改审核通过的培训方案、缩减培训内容、压缩培训时长,不得擅自扩大培训规模或并班教学等。培训计划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通过后方能调整实施计划。

5.加强学员管理。一是强化学习管理。制订参培学员管理细则,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根据参训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率、作业质量、培训成果等给予综合性评价,推荐优秀学员(其中国家级培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员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培人数的20%、省级培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员比例不超过实际参培人数的10%)。建立完整的学员培训档案,妥善保存过程性资料(详见202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国家级省级承训基地留存和报送材料清单),培训结束及时反馈至省高职培训中心和学员送培单位二是强化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干部和教师培训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培训期间不出纰漏。三是提供便利服务。为所有参训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安全、便捷的饮食和住宿,提供学员们相互学习、交流和体育锻炼等必要场所。

6.报送课程资源。各项目承训基地尤其是国家级和优质省级基地需按照《关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课程资源的通知》相关要求于项目结束15天内报送培训课程资源至职教国培办。

  7.重视培训转化。各项目承训基地须整合“政校行企”优质资源,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健全校企合作机制,组建高水平专业化培训团队,开发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将教研和培训有机结合,采用先进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行为,更新课程内容,总结提炼个性化、特色化教学模式,指导参培教师开展备课、说课、磨课及真实课堂教学训练,形成一批教研科研论文、教案等生成性成果,促进培训成果转化。

8.强化训后跟踪。各项目承训基地要制定有比较完善的训后跟踪指导计划,要求明晰,时间明确,有专人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多种举措,跟踪指导学员将培训所学知识与技能应用到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跟踪指导方式多样,能够体现学用结合,巩固和提升培训成效

五、培训经费

1.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安排,具体标准按国家、省有关文件执行,各项目承训基地不得收取培训费、食宿费等,学员在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由送培学校承担。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经费由省财政按照计划人数直接划拨至相关承训基地,项目最终决算金额按照实际培训人数及绩效考核评估结果进行综合确定。

2.提高经费使用绩效。承训基地要制定完善的培训经费使用及绩效管理办法,规范培训项目预决算制度,并对培训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承训基地绩效考核结果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遴选承训基地的重要参考

3.强化经费监督管理。承训基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师培训经费管理规定使用和管理培训经费,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期间专家费、材料费、场租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等,并坚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等原则。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任何参观考察等内容。省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专家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培训项目实地调研,对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培训工作组织不力、绩效不佳的,将减少或收回相关经费;对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地    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邮编:213001

人:周雅倩、周静

联系电话:0519-8695368086953688

电子邮箱:spzxxmk@163.com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23年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