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师培中心发布时间:2022-09-28浏览次数:3459

各高职院校、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7号)及《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职培函〔2022〕7号)文件要求,完成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专业带头人高端研修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经各高职院校推荐,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备案,权洁等80名教师(见附件)列入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计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2年9月至2022年8月期间完成企业实践相关研修工作,项目周期为26周,研修时间须连续不间断。

二、工作要求

1.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和接受企业主管部门应依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实施办法》文件相关要求对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进行培养与考核。

   2.参加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的教师须脱产培训,并于报到后2周内提交《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任务书》至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所有参加企业实践培训的教师在企业实践期满后,接受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访学研修单位、省高职师培中心开展的结业考核。

3.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期间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包括发表论著和成果鉴定等,须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资助”,才能作为结业考核材料提交省高职师培中心。

4.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及接受企业扎口管理部门须对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教师的日常管理共同负责,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对企业实践期间取得突出成绩、重大成果的青年教师,选派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在企业实践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职务评聘等原则上不受影响。

5.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应将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经历和相关考核材料记入相关档案,作为年度和聘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三、经费补助标准

26周项目2万元/人。资助经费核拨至选派高职院校,不足部分由选派高职院校补足。在财政资金未拨付前,由选派高职院校先行垫付。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在接受企业培训期间的住宿费和差旅费由选派高职院校按规定处理。

四、其他说明

1.青年教师企业实践所需填报的各类表格请至省高职师培中心网站(网址:http://spzx.jsut.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汇总本单位研修教师提交材料的电子稿统一发送到省高职师培中心邮箱,经省高职师培中心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2.省高职师培中心接收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结业考核申请的时间每年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届时另行发文通知。请各高职院校和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未能按时提交结业材料者,则按不能正常结业论,省教育厅和选派高职院校有权收回已向企业实践教师支付的所有费用。

3.省高职师培中心将组织巡查小组不定期对青年教师企业实践的研修工作进行巡查。

五、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邮编:213001)

联系人:陶醉

联系电话:0519-86953686  

电子邮箱:spzxxmk@163.com


             附件 关于公布2022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名单的通知.doc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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